據臨滄市紀委監委消息:日前,經臨滄市委批準,臨滄市紀委監委對臨滄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二級調研員(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)羅向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羅向陽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背離入黨初心,喪失理想信念,黨性原則缺失,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組織觀念淡薄,與他人串供,偽造證據,對抗組織審查;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;違反議事規則,個人決定重大事項,組織談話時未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;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;違規插手工程項目;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利,收受他人財物。其行為違反政治紀律、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、國家法律法規,涉嫌受賄罪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臨滄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臨滄市委批準,決定給予羅向陽開除黨籍處分,收繳其違紀所得,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;經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會議研究,決定給予羅向陽開除公職處分。